日期:2015-12-2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8月18日,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新的《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出台,该联动机制指出,政府部门將根据新的物价水平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贴。与2009年开始使用的《关于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不同,新联动机制扩大了保障范围,并對启动条件和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标准做了调整,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
在2009年的联动机制中,保障對象包括城乡低保户,而新的联动机制里,除了城乡低保户还新增了优抚對象、农村五保供养對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員。“將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这个联动机制,是對旧的联动机制的完善,让更多的人从中受益,完善价格调整在利益分配、利益补偿方面的调节作用。”临沂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的工作人員这样表示。
新联动机制對启动条件和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超过5%时,启动联动机制。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优抚對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失业保险金标准均逐一做了详尽规定。
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由临沂市物价部门牵头,统计部门负责编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是从 cpi当中抽出85个基本类、200多个规格消费品,對其价格变动汇總统计得出的数据。抽出的消费品全是居民生活的必需品,比如蔬菜、肉禽蛋、油米面、水电气以及教育、医疗等,不包括汽车、建材、住房等一般性消费品、大宗消费品和奢侈品。
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时,临沂市兰山、罗庄、河东三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不分城镇、农村一律使用市区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据了解,新联动机制出台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物价上涨對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長幅度基本同步的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