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1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桂林生活网讯(记者 蒋伟华 通讯员 莫承荣)“她是我老婆,你凭什么带走!”“要带走可以,但要给6000块钱!”前天下午4点,桂林火车站广场,两名男子情绪激动,旁边一个小女孩使劲拽着年轻母亲的衣角不知所措。
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警长胡军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经了解,两男子一个姓雷,荔浦人;另一个姓尹,湖南新宁人。见警察到来,雷某底气十足:“他要带走我的老婆和孩子!”一边说一边把小女孩往自己身边拉。
“她都去过我家里,要做我老婆的!你想带走起码给6000块钱!”尹某也不甘示弱。
两男子争吵不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的眼光一下聚集到了女子的身上,只见她红着脸从包里拿出一个红本子递给民警。原来是本结婚证,上面显示女子姓胡,跟雷某是夫妻。
难道是骗婚?民警和群众都被搞昏了头,一时间双方争执不下,民警只好将几人带回派出所。
经核实,胡、雷两人确为合法夫妻。那为何尹某要对方拿6000元钱才肯放人?
民警耐心劝解,尹某和胡某终于开口:原来两人是网友,两年前就开始上网聊天,日久生情。但事情很快被雷某发现,雷某和老婆发生争吵。1月1日,胡某一赌气就带着9岁的女儿和尹某相约在桂林玩了两天,随后又到尹某的老家新宁玩。
尹某认为,胡某把女儿都带出来了,肯定是把自己当成“老公”了,就要她跟雷某离婚,和自己在一起。但短暂的相处,胡某觉得尹某各方面条件并不合适,又想回家。尹某此时觉得,自己被玩弄了,不肯轻易放手。情急之下,胡某慌称要把女儿送到在昆明做事的哥哥处,再跟尹某结婚,同时借机打电话向亲属求救。
雷某接到消息后,赶紧跑到火车站和妻子会合。尹某没辙了,提出要赔偿6000元,否则不给走人。
经民警调解,胡某把尹某给她的500元还给了他,双方各自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