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金星村高芯社火传百年
社火
正月耍社火,是我国汉族过年的传统习俗之一,在金台区陈仓镇的金星村也一直保留着这样的民俗。要问金星村的社火源于何时?村里的老人也给不出答案,他们只知道,金星社火是村里人舍不得也放不下的牵挂。
李春林搜集制作了众多关于高芯社火的道具
两村斗社火“店子”一举成名
话说清末年間,正月里,逛庙会看社火是最受百姓欢迎的事儿。当时,宝鸡本地有两家社火颇具名气——店子、庙儿。古庙会时,画上脸谱,装好社火,店子与庙儿的人们拉开架势,一较高低。待到两家社火队伍相遇时,店子、庙儿互不相让,怎料,从单纯的“斗社火”,两家竟动起手來。这一打,惊动了衙门,官司也闹到了县府衙,经审理后,县令大人写下六个大字“店子上 庙儿下”。此后,店子、庙儿两家社火相遇,便有了店子前行的惯例。
这就是一直流传于金星村内关于“斗社火”的传说,而故事中的店子就是今日的金星村,庙儿则是纸坊头。
放眼望去,金星村西临金陵河,北依蟠龙塬。作为一座城中村,它是流动人口与现代化城市发展之間的一个驿站。说起金星社火,村里老人的脸上總是挂着丝丝笑意。
今年 66岁的李春林是地道的金星村人,他钟情于地方民俗文化的研究,作为金星社火的第四代传承人,他一直珍藏着关于他们村社火装卸、化妆、游演等一系列的老照片。细细算來,这些照片也有着 30多年的历史。
单从字面上看,“社火”就和“土”“火”分不开。据史料记载,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祖,为传说中之火神。火,是人们煮食和取暖之源。远古人类认为火也有“灵”,并视之为神物加以崇拜,并形成了祭“社”与“火”的风俗。
“社火”一词始见于宋代,《东京梦华录》卷八记载:六月二十四日,欢口二郎神生日,二郎庙前露台上设乐棚,有“社火呈于露台之上”。亦有史料记载:“社火,在节日扮演的各种杂戏”;又称:“民間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南宋·范成大《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百姓祈盼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希冀居安民泰、家和业兴及迎春迎神等多以此形式驱疫祈福求佑。
李春林介绍,作为最古老的风俗之一,社火在我国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它來源于古代汉族劳动人面對土地与火的崇拜,是远古时期巫术和图腾崇拜的产物,是古时候人们祭祀拜神进行的宗教活动。约唐代以后,社火演化为一种节庆娱民活动,盛行于宋并流传至今。
车社火、马社火、背社火、抬社火……“西府社火”颇具盛名,特别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李春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