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作为衡量房价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标,房价收入比一直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昨天,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发布最新研究报告表明,由于2009年全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大涨25%,全国房价收入比再创新高,达到8.03,远远超过2008年的6.78,比前一高点,2007年的7.44高出8%,上海、北京、深圳、杭州4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尤其惊人,均超过10,显示房价泡沫明显。
数据显示,我国房价收入比的地区分布相当不均衡,以2008年和2009年为例,以上海和北京为代表的一线城市和东部大城市,房价收入比明显偏高,均在10以上。排名前4位的上海、北京、深圳、杭州2009年房价收入比分别达到14.58、14.25、13.04、12.13、10.52。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根据分析和比较,说明我国总体的房价收入比水平基本合理。从1996-2009年的情况来看,我国的房价收入比在5.5-8.0 的区间波动,总体水平高于发达国家的3-6,但与1998年世界8.4的平均值和6.4的中位数比,相对接近。因此,大致可以认为全国房价水平稍偏高,但依然基本合理,全国房价尚无明显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