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博继续位列第一层级第二名--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获悉,省发改委、省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省2011年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结果。从公布的结果看,我市社会发展水平在省内继续保持了第一层级的位置,社会发展總水平指数达到126.30,高出全省水平16.0,位次在威海之后,继续保持了第二名。
此次综合评价测算工作采用了新修订的《山东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与原评价体系相比,新评价体系拓展了评价领域,调整了评价指标,优化了指标权重,共设立5大领域40个指标。
从5大领域指数情况看,我市公共服务领域指数最高,2011年为140.49,位居全省第2名;其次为生活水平领域指数,达133.95,位居全省第3名;人口发展领域指数为125.80,位居全省第4;生态环境领域指数为113.78,位居全省第9,社会和谐领域指数最低,为103.04,位居全省第11。
目前,全省各市社会发展水平共划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有5个市,具体包括威海、淄博、济南、青岛、潍坊;第二层级有3个市,包括烟台、莱芜、东营;第三层级有3个市,包括滨州、泰安、日照;第四层级有6个市,包括枣庄、济宁、聊城、临沂、菏泽、德州。
这次评价体系完善后的测算结果,我市继续保持了领跑地位,表明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走内涵发展的路子,突出加强结构调整,突出统筹城乡发展,突出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务实实干,科学创业,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记者许莲 通讯員王起 编辑邹長永)